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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销售和医疗器械(药品销售和医疗器械销售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4-04-29
医疗行业是药品好做还是器械好做?
1、医药优于医疗器械。医药主要涉及药品的研发、生产和应用。医疗器械则是医疗设备或工具的应用于诊断、预防、治疗等环节。
2、我觉得做药是可以转行做器械的,但是要看你是转行做什么器械。器械分很多种,从做进医院来分的话,大概可以分三种:一种是大型设备;一种是高值耗材;一种是低值耗材。
3、你是准备自己开公司,还是想做医药代表? 如果是后者的话,做设备耗材的话会相对好一点。因为现在药品的监管在收紧,政策也在变,慢慢步入以前了。但是做器械的话这方面的问题就没有那么严重。
4、但若大型设备,提成会很多。总体来说,跑药店是容易,不如跑医院去卖药,这样量可以上去。不过要到好的药品公司。做医疗器械业务员,相对困难,毕竟一个是药一个是器械,是两个分支行业。不管做哪个,还是到一家比较大型公司去工作,人家东西好多垄断的,比较容易做。若都是小公司,哪个都难做的。
5、要看自己愿意去挑战什么了,个人认为还是医疗器械好做,不过这两种的销售模式有点类似。
违法销售医疗器械处罚
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超出经营范围销售的;医疗器械批发企业销售给不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的。
2、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万元以下的罚款。
3、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及企业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
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使用,维护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的使用,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的使用,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4、地方性法规。《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是一项地方性法规,制定和实施主体为安徽省政府和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地方性法规由各个地方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或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地区特殊情况制定,用于在该特定区域范围内管理、监督相关领域事务。
5、属于地方性法规。《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属于地方性法规的原因主要是其制定和实施主体为安徽省政府和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中国法律体系,地方性法规是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或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的规范性文件,主要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的事项。
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2022修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的使用,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使用,维护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属于地方性法规。《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属于地方性法规的原因主要是其制定和实施主体为安徽省政府和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中国法律体系,地方性法规是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或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的规范性文件,主要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的事项。
第六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设置或者指定的医疗器械检查、检验、监测与评价等专业技术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相关技术工作并出具技术意见,为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第七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在线政务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