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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处罚管理条例(2021医疗器械处罚依据)
发布时间:2024-04-29
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如何处罚
1、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单位若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将面临相关部门的处罚。处罚措施包括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以及相关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如果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单位将被处以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2、从事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可能会面临以下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违法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和相关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
3、你好,没有许可从事经营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可能会处以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责任,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可能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终身禁止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等法律责任。
4、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及企业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一)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二)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的;(三)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
5、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及企业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 (一)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 (二)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的; (三)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于哪年实施
1、年12月21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2、年6月1日起施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经2014年2月12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3、现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是2014年6月1日实施的,并在2017年经过了一次修正。法律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制定本条例。
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已经1999年12月28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朱镕基 2000年1月4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条例。
无证经营三类医疗器械处罚
1、法律分析:针对无证销售医疗器械的,由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针对无证销售医疗器械的,由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没收违法所得等。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二类经营三类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二类店经营范围限定为非处方药、处方药,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标注“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除外”字样。
4、”,隐形眼镜和护理液就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 条例规定,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另外,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予处罚。
5、法律主观:无证经营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处罚依据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主要内容为单位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由相关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根据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等。
6、或者从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使用的产品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处罚条例
经营或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将受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令改正,并没收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
违法销售过期医疗器械的个人或单位,将被处以2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 若销售过期医疗器械的货值金额达到1万元以上,除了罚款外,还将按照货值金额的5倍至10倍追加罚款。 对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情况,监管机构将责令违法者停产停业。
医疗器械过期罚款多少的具体情况如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或个人,如果销售过期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将被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如果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将被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营或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召回或停止经营后,仍拒不执行的。委托不符合规定条件企业生产医疗器械,或未对受托方生产行为进行管理的。
销售未使用的过期医疗器械,将面临没收涉案医疗器械,并处以2万至5万元的罚款,罚款金额根据货值不足1万元来确定。 若销售已使用的过期医疗器械,将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如果违法所得超过5000元,罚款将是违法所得的两倍至五倍;如果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则罚款金额为5000元至2万元。
销售过期医疗器械未被使用时,没收涉案医疗器械,货值不足1万元,罚款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销售过期医疗器械已被使用时,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罚款为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罚款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情节严重时,可责令停产停业。